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教基一〔2014〕1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26号)和《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目标如期实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3.“全面改薄”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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