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全省首届高校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的通知
教社〔2015〕56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开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社〔2014〕977号)部署,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首届高校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充分发挥高校法治教育人才、艺术人才集聚的优势,增强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以优秀的文艺作品和文艺表演,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推动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激扬青春梦想
三、组织领导
本次汇演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办公室联合主办,河南教育(高校版)杂志社承办。为做好汇演各项工作,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办公室、河南教育(高校版)杂志社共同组成,日常具体工作由河南教育(高校版)杂志社承担。
(一)活动组委会:
主 任:朱清孟 省教育厅厅长
王文海 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教育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訾新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尹洪斌 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济生 省司法厅副厅长
成 员:李 敏 省教育厅政法处处长
尚 海 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平 奇 省教育厅政法处副调研员
时志强 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高 杨 河南教育(高校版)杂志主编
韩家清 河南教育(高校版)杂志副主编
四、汇演活动安排
汇演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7月,委托部分高校,确定导演、舞美等人员,开始指导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二)高校排练:8月,各高校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参演节目创作、编排。
(三)节目初选:9月30日前,各高校选出参演节目上报,并将推荐节目光盘(DVD)和节目名称、表演形式、参加人数等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节目评比:10月15日前,组委会组织专家依据报送的光盘,对参演节目进行评比,评出优秀节目和先进组织单位。同时,确定全省汇报演出节目。
(五)彩排预演:10月31日前,汇演节目彩排。
(六)全省汇演、颁奖:“12·4”国家宪法日期间,选择1所高校举办全省首届高校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专场晚会并颁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汇演节目要求
(一)节目应符合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实际,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紧扣活动主题,取材源于法治实践,突出宣传我国宪法和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
(二)节目编排坚持以师生自创节目为主,表现形式要灵活多样,贴近社会实际、贴近法治实践。要充分体现法治性、艺术性、时代性,鼓励创作歌曲、戏剧、相声、小品、诗歌等适合法治宣传教育的文艺作品,原则上不选用独唱、独舞、独奏等节目。每个节目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三)本届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颁奖晚会节目总数控制在10个左右,演出时间控制在90分钟左右。每个高校各选送1-2个节目。最终参演节目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审定后,正式通知选送单位。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设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秀大学生文艺社团若干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省首届高校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一项重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出成效。各高校要切实负责,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节目创作、表演进行指导,确保节目质量和演出效果。
(二)精心组织。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能,对此项活动的有关工作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部门、各高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评选过程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切实达到选出优秀、激励先进的目的。
(三)配合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汇演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
(四)注重宣传。各部门、各高校要协调相关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程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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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东海 0371-66357255 1583814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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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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