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教基二〔2015〕56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2012〕8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目录的通知》(教基二〔2015〕434号)精神,在2014-2015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基础上,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列入《河南省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目录》中新增教材版本的配套教辅材料以及出版社授权变更的相关教辅材料进行了评议,同时对今年再版或修订量超过三分之一的教辅材料进行了复审。经研究,现将《河南省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要求,按照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规定,请各地严格按照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一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做好《目录》内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确保满足学生需求。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鉴于个别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存在起始年级教材版本变更的情况,因此与之相对应的配套教辅材料须在本《目录》范围内选择一套向学生推荐,非起始年级相应学科配套教辅材料仍沿用2014-2015学年选用的教辅版本;涉及出版社授权变更的,可直接选用变更后的配套教辅版本,也可从《目录》中按程序重新选用一套相应教材版本的配套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其余版本的配套教辅材料的使用应保持基本稳定。
二、切实组织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将当地教辅材料推荐结果在校园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告,供学生选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相关发行部门联系,做好统一代购工作,认真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代购品种及数量要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严格加强对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的监督管理。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辅材料的出版、征订、发行、使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解决教辅材料推荐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评议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2015-2016学年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贾天仓
联系电话:0371—69691083(传真)
附件:河南省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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