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高考舞弊案查处80余人

河南教育在线 时间:2014-08-01 09:01:36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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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替考“枪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已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属于在校大学生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已分别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教育部强调,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考试管理不力、违规等行为,将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考点学校和高校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加强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管理,强化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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